2010-2011学年度
第一学期开课安排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教务处教学工作安排,下学期开课安排现已开始上报,请各院(系、部)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努力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安排工作。
一、报送时间:2010年5月11日
二、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科
三、开课安排表填写注意事项
1.开课安排表中,应根据教学计划列出本院系各班该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外院系给开设的课程)、本院系给外院系开设的课程,并将合班情况表示清楚。
2.课程类别分为五类,包括11(专业必修课)、12(专业限选课)、13(专业任选课)、21(公共必修课)、22(公共选修课),只填写数字代码即可,需要网上选课的课程和计划选课时间须在备注栏加以说明。
3.任课教师一栏中,外聘教师应注明,如:╳╳╳(外聘);待定的教师应按具体人员区分标注(如待定1、待定2等)。
4.职称一栏包括五类:1(无职称)、2(助教)、3(讲师)、4(副教授)、5(教授),只填数字代码即可。
5.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必须参加过相应培训,掌握多媒体操作程序。
6.各院系(部)将本单位开设的全校素质选修课程名单安排填写在《开课
安排表》中,首次开设素质选修课的教师应先填写《素质选修课开课申
请表》,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开设。
7.专业必修课各院(系)尽量安排小班授课。
8.需要进行网选的专业选修课程请在备注栏里说明,教务处统一安排选课
时间。
9.学生的开课安排应严格按教学计划进行,变动应填写《变更开课计划审批单》,并在《开课安排表》中相应注明。
10.开课计划安排完毕,交教务处教学科审核并通过后,各院系(部)自行于5月17日前将其输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信息要求全面、准确无误。
11.教学管理系统信息输入完毕后,各院系应打印“教学执行计划”后认真核对学分、周课时、开课起止周等信息。
12.所有附表请在教务处网页中教务新闻栏内相应通知中下载。
四、特别注意事项
1.开课安排表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根据教学计划本院系各班该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外院系给开设的课程)、本院系给外院系开设的课程、本院系下学期所开设的全校综合素质选修课。
2.开课安排表中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准确、清楚。特别是周课时(理论-实验)、总课时、理论课时、实验/上机总课时、任课教师、场地要求、合班情况等内容务必要求准确无误。
3.将开课安排录入教务系统之后务必打印出来对其进行校对,确保信息的正确性与有效性。
教务处
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