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榆林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社章程

2019年07月09日 06:59  阅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学社名称为:榆林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社

第二条:本学社是在榆林学院党委的亲切关怀下,在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直接指导下创建的。由全校走在时代前列、热爱祖国 、追求马列真理 、勇于创新的有志青年参加的学生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本学社在榆林学院党校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积极协助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思想为学社的指导思想、研究对象和行动指南,紧密围绕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活动。

第四条:本学社的活动宗旨是:弘扬科学思想和人文精神,丰富和繁荣校园文化,帮助同学们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开拓视野、拓宽胸怀,塑造对马列主义的忠实信仰,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协助党团组织开展工作,发挥桥梁作用,真正服务于广大同学。

第五条:榆林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为本学社主管单位;学社受榆林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领导,接受共青团榆林学院委员会(团委)的管理和党委宣传部和党委组织协助管理。

第二章 基本任务和学习方法

第六条:本学社是按照校党委要求部署的,以学习 、研究、实践马列主义理论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有创造性的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高尚的精神塑造完美人格,不断提高同学们的思想修养和理论水平。

第七条: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社以学习为纽带,以制度为保障,以活动为载体,采取读书辅导、 引导思考 、研讨心得、交流体会的学习方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发挥学以致用的优良作用。

第八条:与其它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机构、学生组织进行交流与沟通,相互学习 、相互促进。学社并定期组织会员进行理论学习,同时进行定期的涉外实践。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凡是榆林学院在校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认并拥护本学社的管理规范制度,并有加入本学社的意愿,均可申请加入。入党积极分子、大学生骨干、团干部、应积极申请加入本学社。

第十条: 会员的入社程序详见《榆林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社纳新工作基本规范》。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如下义务:

(一)遵守本社的管理规范制度,执行本社的各项决议,服从本社领导

(二)加强自身理论学习,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三)维护本社的合法权

(四)积极参加本社的日常活动、做好本社的工作

(五)按时参加本社组织理论学习,并定时汇报自己的相关学习经验和心得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本社的有关会议并进行讨论,阅读本社的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与本社的各项活动

(三)对本社的工作和活动进行监督,并可以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五)有入社及退社的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之间应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全力推动本社的发展。

第十四条:对会员在日常会议、活动、学习中出现的缺席早退现象,一律按照《榆林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社考核制度》内的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社章程,经核心会员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榆

林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社考核制度》相关条款有权取消其会员

资格。

第四章 机构设置

第十六条:本学社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

第十七条:核心会员会议是全体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下面设置办公室及其下属的学习部、实践部、网络部、秘书部、联系部、宣传部六个部门。经全体会员大会授权,核心会员会议经研究决定可以设立或撤消相关部门。核心会员会议实行社长负责制,社长全面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榆林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社设立社长一人,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一年,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新一届核心会员成员产生一周内,应组建召开新一届核心会员第一次

正式会议,然后报全体会员大会备案。

第二十条: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社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一条:本社经费的来源:

(一)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科研部拨款

(二)社会捐赠、赞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格按照究工作计划使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三条:对任何经费的使用必须有单据为证,并核实登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社章程的修改,必须经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一或社长的提案,经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同意方能通过。

第二十五条:本社修改的章程,在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报送主管单位备案。

第二十六条:根据我院实际,由全体会员大会授权核心会员会议制定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社细则规范制度等相关文件。

第二十七条:本社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榆林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社全体会员大会。

 

 

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社




关闭

 

友情

链接

 
陕西省高等教育MOOC中心 | 陕西宣传网 |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网站 | 中国理论网 | 中共党史期刊期数据库
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中国高校人文科学信息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司 |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榆林廉政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 榆林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崇文路4号榆林学院6号楼教学楼  电话:0912-3890445  网站维护:榆林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技术支持:网瑞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