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现就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修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重修
单独开班。
二、重修时间和地点
课程名称 |
时间 |
地点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周二9—10节 |
五号教学楼5404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周六9—10节 |
五号教学楼5206 |
形势与政策 |
周三7—8节 |
五号教学楼5202 |
三、注意事项
1.重修学生必须携带《榆林学院重修证》听课重修,每次听课结束后请任课
教师签字。
2.本重修安排自本学期第三周期执行。
3. 《榆林学院重修证》在重修第一次上课时,由任课老师现场发放。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2017年3月9日